第一章 招标公告
绵竹市中心广场改扩建项目
原政府大院内苗木移植工程招标公告
绵竹市中心广场改扩建项目--原政府大院内苗木移植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现依据《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确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一、 工程概况:
项目业主: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施单位:绵竹市城乡综合管理局
工程名称:绵竹市中心广场改扩建项目--原政府大院内苗木移植项目
施工范围:项目内容如下:
(原政府大院内)
棉竹 根盘丛径800mm :12丛 移植至月亮泉公园
铁树 11株 移植至苗圃
银杏 φ20-25cm 90株 分别移植至苏绵公园、月亮泉公园
银杏φ40-45cm 8株 (2株移植新政协,6株移植人民公园)
香樟φ20-25cm 9株 移植至苗圃
桂花φ6cm 2株 移植至苗圃
红枫φ4cm 2株 移植至苗圃
栾树φ12-15cm 6株 (现场移植,替换停车场死亡大叶榕位置)
银杏φ12-15cm 4株 移植月亮泉公园
大叶榕φ15cm 1株 现场移植
桂花φ6cm 5株(2株现场移植替换死亡大叶榕位置,3株移植苗圃)
小叶榕φ10cm 2株 移植至苗圃
贴梗海棠高度3m 2丛 移植至苏绵公园
大叶榕φ12cm 8株(停车场处,已死亡,现场清理)
铺植混播草坪 760㎡ (因树木移植到该处,需对原有草坪进行清除并恢复铺植)
银杏φ6-8cm 13株(因树木移栽需开道口两处,将此处13株银杏现场移植,待施工完毕后恢复)
注:以上移植苗木栽植包一年成活,银杏树在移栽运输过程中要求保持原有树木冠幅,原则上不作修剪。树木支撑使用3m以上热镀锌管90副,6m以上热镀锌管8副,均要求有预埋件,其余支撑使用杉木撑杆。
所有树木移栽转运均在夜间22:00以后实施,白天只能进行起挖等院内施工。
项目施工工期:10天(最晚4月21日)
项目计价方式:本项目发包暂估价为327383.00元(以财评价下浮10%为发包价),项目内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率计取,规费按规费证计取。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审计审定的结果为准。
二、 投标基本条件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的取得
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申请人到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缴纳现金,比选申请人凭保证金凭证须在2017年4月10日下午 18:00 点前到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部李女士处报名,自行从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开标完成后即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及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内容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可直接使用新证,均提供复制件并加盖鲜章,);比选申请函、保证金复印件、承诺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相应复印件)、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及遵纪守法诚信承诺。
2.投标文件需要密封,开标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拆封。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评标小组组成:由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城乡综合管理局抽选5人组成项目评标小组,并由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城乡综合管理局纪委派员监督;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1日上午9:00 时;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17年 4 月 11 日上午 9:00 时;
4.开标地址: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由各投标人相互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开标顺序:随机开启。
6.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在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中(3家及以上),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为中标单位;
7.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现金占 100 %。现金担保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日内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或现金缴纳到发包人提供的指定帐户。
六、本次比选活动由四川省绵竹市公证处全程监督。
七、其它
1、中选单位于中标通知书签发2日内到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绵竹市月波街178号
邮 编: 618200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08386910232
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5日
第二章 投标文件
1、承诺书
2、比选申请函
3、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附相应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及遵纪守法诚信承诺
8、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可直接使用新证,均提供复制件并加盖鲜章,)
1、承 诺 书
致: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郑重承诺:
1、同意绵竹市中心广场改扩建项目--原政府大院内苗木移植工程 (项目名称)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合同计价方式;
2、在项目施工中,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执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承诺人: ( 盖章)
2017年 月 日
2、比选申请函
致:
建设单位: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施单位:绵竹市城乡综合管理局
根据贵方绵竹市中心广场改扩建项目--原政府大院内苗木移植工程招标公告及相关资料,我承诺将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绵竹市中心广场改扩建项目--原政府大院内苗木移植工程投标。
据此函,签字人兹同意如下:
1、我们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比选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将根据比选文件与贵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3、我方指派 为项目负责人,保证于承诺的时间10日内完成本次发包范围内的任务,并交付贵方验收、使用。
4、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决不与比选代表或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如有违反,愿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5、与本申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单位名称(章): 日 期: 2017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盖单位公章)
日 期:2017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盖鲜章)
4、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授权委托 (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参加原政府大院内苗木移植项目比选的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在谈判、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7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及遵纪守法诚信承诺
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隐瞒情形。
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违法违纪虚假投标行为,我方还承诺:
1、保证服从招标文件和招标人,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且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2、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
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包括证件、资料、业绩、造价人员印章,法人印章与工商、公安机关备案的网上印章相符,入川企业备案证书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证书相符),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所有人员没有在建项目。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或中标之后查处有虚假,投标人同意对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取消中标资格,接受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因特殊情况没有被发现已经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一旦被查实投标文件内容虚假,投标人自愿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同等金额交回招标人。
4、保证不挂靠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投标,包括挂靠其它施工单位,或从其它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或者由其它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等行为。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因特殊情况没有被发现已经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一旦被查实具有本条行为的,投标人自愿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同等金额交回招标人。
5、保证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因特殊情况先没有被发现已经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一旦被查实具有本条行为的,投标人自愿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同等金额交回招标人。
6、保证不参与陪标、围标行为。否则,同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且同时接受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因特殊情况先没有被发现已经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一旦被查实具有本条行为的,投标人自愿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同等金额交回招标人。
7、保证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或评标委员会成员采用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因特殊情况先没有被发现已经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一旦被查实具有本条行为的,投标人自愿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同等金额交回招标人。
8、保证不实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它违法违纪行为,投标人若有以上违反承诺的行为,将自觉接受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
6、投标保证金
复印件
7、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盖章)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
注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相应复印件并盖章)
第三章 其他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绵竹市中心广场改扩建项目
--原市政府大院内苗木移植过程施工开标记录
序
号 |
投标
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
证金 |
质量
目标 |
工
期 |
备
注 |
签
名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
|
|
|
|
|
|
8 |
|
|
|
|
|
|
|
投标价(元) |
|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督人员:
年 月 日
附表二:
绵竹市中心广场改扩建项目
--原市政府大院内苗木移植过程施工开标随机排序记录表
序号 |
投标人 |
签名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督人员:
年 月 日
附表三:
绵竹市中心广场改扩建项目
--原市政府大院内苗木移植过程施工开标随机抽取中标人记录表
顺序号 |
开标情况 |
签字确认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督人员:
年 月 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_______(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______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_______元。
工期:_______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标准。
项目负责人:_______(姓名)。
请你方在本通知书签发后的2日内到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应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五: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绵竹市中心广场改扩建项目
--原市政府院内苗木移植工程
建设单位: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施单位:绵竹市城乡综合管理局
施工单位:
二O一七年四月 日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 包 人(全称):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施单位(全称):绵竹市城乡综合管理局 简称:甲方
承 包 人 (全称): 简称:乙方
发包人委托实施单位绵竹市城乡综合管理局实施绵竹市中心广场改扩建项目--原市政府院内苗木移植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为完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护的投标。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招标清单所列全部施工内容
三、合同工期: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1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4月2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10天,自发包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施工安全
施工合同工期期间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六、结算依据及结算方式
该项目的材料单价按财评控制价执行,如在施工期间产生控制价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根据事实项目当期的信息价执行,如信息价没有该材料单价,则根据市场询价由监督单位、业主代表、施工单位确定;工程量由监督单位、业主现场代表、现场收方确定;结算金额以中介机构审核为准。
七、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 万元(大写: ),其中:暂列金***元,暂估价***元,结算价最终价款按审计单位结算为准。
八、付款方式
乙方施工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 乙方按照甲方与结算单位认定的工程量编制项目结算送审资料后支付合同价(扣除中标人部分)的70%,待审计部门决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金额95%,剩余5%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一次性支付。
九、质保期
1、苗木养护质保期为12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并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准乔木移栽后养护标准:1、树体支撑固定;2、包干处理:用草绳等材料严密包裹树干和比较粗壮的分枝;3、喷水:树体地上部分(特别是叶面),必须及时喷水保湿;4、控水:新移植大树,根系吸水功能减弱,对土壤水分需求量较小,只保持土壤适当湿润即可。一方面,移植第一次浇透水,以后视天气情况、土壤质地,检查分析,谨慎浇水;另一方面,要防止树池积水;5、病虫害防治;6、施肥:大树移栽损伤大,应注意施肥,避免肥料过浓对根部损伤。
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区内对构成缺陷承担维护责任。
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施单位:绵竹市城乡综合管理局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