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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示(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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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金三路(孝德镇至土门镇公路)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示(第次)
    为贯彻落实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拟通过公示实现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工程概况
金三路(孝德镇至土门镇公路)改造工程作为连接麓棠温泉及沿线旅游资源的主要干线公路,与现有清(道)土(门)路通过连接道多处相连,使得本项目与清土路之间形成旅游环线公路。本项目是连接清道社区、板桥镇、土门镇的重要通道。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将加强绵竹市与清道、板桥镇、土门镇及沿山旅游带的联系。为进一步加快麓棠温泉及沿山乡村旅游带的建设,改善射水河沿岸的环境质量,加快绵竹市旅游产业的发展,对金三路(孝德镇至土门镇公路)改造工程进行建设非常必要。
本项目总投资9634.34万元,全长约14.5km,中道路主线长约10. 33km (含桥梁2座),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27m,设计时速80km/h;连接线约4.21km,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7m,设计时速20km/h。本项目金三路(孝德镇至土门镇公路)改造工程路线起于起于L4连接道 K0+000 处(距绵竹市孝德镇金土村规划居民区约120米)接拟建规划桥梁,止于土门镇长白村与S216 交叉口,大致为自东南沿西北走向,经清道社区冯家桥于省道 S107 交叉口处,绕清道社区场镇而过,经杨家院子、赵家 院子后跨人民渠,路线经付家院子后沿板桥镇柏杨村、板桥镇五星村、板桥镇松 合村、土门镇猴蹬寺,在土门镇林堰村与绵金路平交后止于S216 线。
本项目金三路与清土路的连接道主要有4条:连接道 L1新建一座桥梁和引道连通清土路与清道场镇,路线长644.491米;连接道L2为人民渠主线与清土路之间的连接道,目前该路段为机耕道连通,路面结构为泥结碎石,本次拟将重新进行沥青混凝土铺筑及增设绿道,该连接道跨射水河现为闸坝桥,本次完全利用,路线长666.905米;连接道L3起于主线K5+800处,止于射水河南岸,路线全长331.347米;连接道L4起于主要K0+000处接拟建规划桥梁,沿射水河南岸河提布线,止于止于L1连接线,路线全长2.634 公里。
根据路线走向,结合各地方政府的意见,全线的主要控制点有:路线起点、S107 线、人民渠、绵白路、绵金路、S216 线。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项目沿线的TSP、PM10的日均浓度值以及SO2、NO2、CO小时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表明拟建公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水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的水体各项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水质情况良好。
3、声环境
工程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尚好,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4a类标准的昼、夜间限值要求(3类昼间≤65dB,夜间≤55dB,4a类昼间≤70dB,夜间≤55dB)。
(三)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生态环境影响
(1) 对陆生植物的影响
从区域而言,工程建设对当地的植被破坏影响并不显著,对当地植被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较低;当然,由于工程的建设,不可避免的造成当地植被覆盖率一定程度的降低,建设单位应做好工程的绿化工作及临时用地的复垦或复绿工作,最大程度降低工程建设对区域植被覆盖率所造成的影响。经采取补偿工程措施及绿化措施后,可有效弥补当地植物资源的损失量,工程对区域植物资源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 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施工期间,对两栖动物和爬行动物的活动有一定的影响,但它们会迁移到非施工区,对其生存不会造成威胁。临时征地区域的鸟类和兽类将被迫离开原来的领域,邻近领域的鸟类和兽类,由于受到施工噪声的惊吓,也将远离原来的栖息地,当临时征地区域的植被恢复后,它们仍可回到原来的领域。
营运期交通噪声和夜间车辆行驶时灯光对动物的栖息和繁殖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主要影响动物的交配和产卵。
2、声环境
(1) 在沿线共布设16个环境噪声监测点,项目两侧主要为农村、农地,主要针对居民点环境敏感点。沿线所有的居民点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
(2) 公路施工期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最大在距声源30m以外可符合标准限值;夜间最大在300m以外可符合标准限值。而昼间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噪声在距声源60m以外可符合标准限值;夜间在350m以外可符合标准限值。公路昼间、夜间施工将对附近居民点的正常生活、学习、休息造成干扰,特别是夜间噪声影响更甚,应按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措施进行严格控制,防止扰民现象发生。
(3) 营运期各敏感点预测值均能达标。
(4) 根据对拟建公路沿线规划噪声预测结果分析,评价提出在规划建设时建议距公路中心线两侧150m以内范围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和敬老院等敏感建筑物(2类功能区),距公路中心线两侧50m以内范围不宜新建集中居民居住区(4 类功能区)。
3、水环境
(1) 地表水监测结果表明,射水河和人民渠各项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水质情况良好。
(2) 项目施工期间废水产生量小,成份简单。生活污水尽量利用附近单位和社区的既有卫生设施和生活污水收集设施收集,不影响环境。设备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尽量回用,禁止外排。因此施工废水对水环境影响小,且随施工结束而告终。
(3)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路面径流。路面雨水通过均以漫流形式直接排入路基边沟或路堤坡脚外,排入附近水体,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环境空气
(1)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大气质量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
(2) 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是TSP,但时间是短暂的。采用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按规章装卸运输,出施工场地必需清洗,加盖蓬布等措施,可以减轻其影响程度。
(3) 类比分析可知,道路营运期2019年、2025年及2033年汽车排放尾气不会对道路沿线区域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5、固体废物
施工弃土运至绵竹市弃土场堆放,建筑垃圾由当地建筑垃圾场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通过集中收集后送交附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不会影响当地环境。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汽车装载货物的撒落物和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通过道路清洁人员及时清扫并统一收集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可避免雨水冲刷后进入沟渠污染水体。
6、环境风险
项目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主要来源于运载危险品、油类产品等的车辆发生事故时引起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泄露。通过事故分析,项目营运期间发生以上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极小,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可将风险事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教育,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工程承包商在签定工程承接合同中应有明确的条款,对上述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予以承诺,并制定严格的违约处罚程序。
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工程设计文件、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工程监理合同及招标文件等编制环境监理方案,并严格按照制定的环境监理方案实施监理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工作,落实定期和不定期的环境监测计划。
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应严格实施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共赢。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详细情况,公众请于本公示公示之日起10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可通过电邮、电话或传真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具体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838-6220566
电子邮件:182375649@qq.com
 
单位名称: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绣路1号保利中心A座2017室
联系方式:董工028-86248567
电子邮件:lmnet@outlook.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调查范围为项目沿线经过的乡镇和村落。公众调查对象主要是拟建公路沿线政府机关人员、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受本项目直接影响的居民等。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公众对本地区目前交通状况的满意程度;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公众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公众对本项目后产生的环境影响识别;公众对本项目应该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和意见;公众对征地、拆迁的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包括发布信息公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必要时咨询专家意见,以及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有任何疑义或建议时,请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及时反馈给本单位。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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